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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及“金牌导游”工作室项目建设的通知》(黑文旅发〔2023〕78号)要求,现将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拟结项人员名单和“金牌导游工作室”建设项目拟结项工作室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书面方式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451-87733343。
附件:1.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拟结项人员名单
2.2023年“金牌导游工作室”建设项目拟结项工作室名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4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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