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省政府: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各项任务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年度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以法治建设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推动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举办2023年法治建设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专家授课、实地观摩、研讨交流、理论测试、重温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等4个专题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资源,突出《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等文旅普法宣传,发布《一图读懂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H5、制作《条例》普法微视频,《推动地方性立法、助力旅游业发展》等经验被文化和旅游部《决策参考》刊发。二是主动做好普法宣贯教育。充分挖掘东北烈士纪念馆红色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优势,高标准打造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主阵地,在2022年成功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筹建“推进文旅法治化建设、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展”。建立文旅法治建设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专栏,积极拓展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群众艺术馆、省非遗中心等法治社教功能,形成“一主两网多辅”的法治建设宣教矩阵。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大美龙江、无法不美”旅游普法等节点活动,依托现有展陈场地设施和流动图书车,发放文旅普法海报、折页册等宣传品,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策划法治题材展览展播,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和非遗作品创作,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志愿服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完善文旅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定期督办、跟进问效,形成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的工作局面,引领“绝大多数”共同增强法治意识。制定实施《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规定,层层压实责任,防止出现行政决策程序违法问题。厅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底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二是固化学法机制。坚持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厅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建立《省直文旅系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编撰《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摘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省委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依法依规推进法治建设。全年召开厅党组会、厅党组中心组、厅务会带头会前学法22部,带动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次、法治教育培训2100余人次。三是推动科学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立法工作制度》,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抓好文旅领域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专班工作制度。配合省人大开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夏季、冬季两个阶段的执法检查,法治建设做法在全省法治工作培训班上做经验介绍。参与省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协调召开立法工作部署会和起草组会议。参加省人大代表立法议案座谈会,对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省区本级协作项目进行深入分析,研提合理化意见建议。四是完善报告制度。每年一季度认真梳理总结将上一年度文旅法治建设报告,查找问题、固化经验、研究对策,及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依法在厅政务网公开。在厅政务网设置“公众交流”专题栏目,设有微博、微信、厅长信箱、旅游投诉等公众直接参与的栏目,及时倾听群众对文旅工作的意见和呼声,确保我厅各项工作符合群众意愿。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抓实决策法治化。制定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决定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党务,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全力支持和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对省龙江剧艺术中心、省考古所等2家厅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会议,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和“一把手”常态监管和决策过程监督,保障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合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后印发,从严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按时报备和公开。系统梳理2022年党组发文目录,首次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法核,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法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21件,审核合同22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件,审核把关起草说明3件,协调处理行政诉讼1次、行政复议1次。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保留规范性文件28件,拟修改6件。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全省文旅系统法治专家委员会,制定《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法治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召开法治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和座谈会,共同研究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基础性前沿战略问题。先后5次邀请法治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全厅法律事务咨询和重大决策事项论证,为推动全省文旅系统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持。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配合解决原省电影公司退休职工社会保险、哈尔滨壹肆壹玖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获得专项资金等法律实务问题。
(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厅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开展历史遗留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协调促成2018年省政府令7号、2020年省政府令第2号、2022年省政府令第1号修改,集中解决影响市场主体发展的营商环境不佳问题,推进全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地。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梳理政府服务办理事项清单139项,编制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标准107条,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各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要素,推进全量省级事项精细化梳理确认。健全和落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机制,受理12345热线转派工单162件,办结率100%。赋予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省级行政权力3项,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管委会10项,绥芬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9项,黑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8项。三是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厅机关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配合开展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指标监测、无感监测业务系统(平台)信息采集和一部门一策衔接工作,对接录入“黑龙江全省事”移动应用平台服务应用事项,在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会上作经验汇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队伍提能力。组织部分市(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及执法骨干赴上海、常州等地参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佳木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试点,对办公设置、执法队伍文化建设、党建工作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为全省树立建队标准。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执法交流机制,组织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黑河等地开展对口交流活动。筹建三省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和师资库。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练兵比武复赛活动,200余人参加比武竞赛。选派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全国复决赛,取得团体和单项二等奖的好成绩。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观摩会暨执法队伍着装仪式,为500余名执法人员完成换装,提升标准化执法形象。开展4期冬季旅游执法业务培训和2期以案施训,培训执法人员700余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所增强。二是专项整治见成效。联合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强化专项打击力度,提升安全防范能力,遏制文物犯罪活动,被公安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结合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期5次部署执法检查,对剧本娱乐、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开展4次专项整治,配合省委宣传部完成“扫黄打非”、印刷发行、版权等3次专项整治,组织1次全省文物执法巡查,确保全年文旅市场平稳有序。组织全省各地新闻出版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哈尔滨勤为径图书有限公司、哈尔滨玖利印刷有限公司、哈尔滨报达印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查办,共处罚金45万元,形成整治打击成效。三是案件办理重质量。通过对全国计算机监管与服务平台举报系统、12345便民服务热线、厅长信箱等平台开展案件线索信息分析,全年共精准下达案件督办31份,立案25个,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处置成效。通过对13个市(地)的六大执法领域开展案件评查,抽取执法案卷40份,纠治执法程序、案件归档、执法依据、执法证据等4个方面40个问题,并全省通报,为自查整改奠定基础。通过加大对文物法人违法案件跟踪指导力度,提升了案件查办的质量,指导鸡西支队查办破坏拆除“老二坑遗址”案,被评为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四是聚焦难题专项治。印发《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20余个,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群众办事难问题、举报受理方式和渠道,畅通征集问题线索,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旅游投诉先行赔付制度,组织召开2次省政府法律及行业专家论证《旅游先行付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仲裁中心等快裁机制建设,提升旅游投诉调解质量。五是创新执法严监管。成立省级执法工作专班,对旅游执法等重点领域采取开展“跨区域执法”和“机动式巡查”,有效破解属地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发挥黑龙江省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技术监管系统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全年接受问题反馈电话、QQ远程解决问题100余次,系统拦截上网人员访问非法网站和非法游戏共计4880次。完成对系统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内容监管、未成年保护等2个模块,完善执法监管端手机APP应用功能。积极配合《黑龙江省2023年省级统筹派发(含省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订工作,在综合监管系统发布4项联查抽查任务,对988家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按比例随机抽查223家,联查抽查任务完成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法用法压力传导还不够,党员干部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
二是宣传贯彻普法效果还不明显,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普法活动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多彩。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人才保障还不到位,法治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实务经验有待提高。
四是部分市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还不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主要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历史使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文旅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文旅法治高地。
(一)推动文化和旅游地方立法。全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条例》立法,认真修订《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起草东北区域旅游发展决定,建立立法工作台账,推进立法进程。
(二)抓实文化和旅游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清单”学习,不定期组织集中宣讲和专家解读。加大普法力度,依托东北烈士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构建“一+三”普法阵地,在哈尔滨举办“奋战亚冬会、文旅法治年”系列普法活动。
(三)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调整权责清单,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从严落实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探索建立文旅系统法治建设督察制度,组织省直文旅系统法治建设考核,加强对各市地文旅部门法治建设指导。
(四)着力提升法治建设质效。选拔培养有潜力、有能力的法治理论研究干部,采取以工代培等方式提高法治理论研究能力,着力解决独立开展法核等工作能力偏弱,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具体条文掌握不全面、不精准,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法律实务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支持参加院校培训,逐步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注重引导党员干部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市场秩序维护、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监管、业态引导管理、公共服务保障等重要工作,加强法治建设、法治文化、法治实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选树先进典型,提高法治质量。
(五)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建立“枫桥”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积极争取稳定设区的市级执法队伍,满足执法工作需要。调整完善《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各执法领域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综合运行机制,保证执法队伍依法依规规范执法。协调省司法厅共同探索推动省级及哈尔滨、牡丹江、大兴安岭等重点旅游地区建立旅游投诉仲裁机制。围绕新业态、第九届亚冬会版权保护、“扫黄打非”等部署开展文化市场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和交叉检查,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收集力度。强化省级集中办案制度,采取以案施训等方式提高执法队伍办案能力。
专此报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