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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文旅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组织全厅13个业务处室,与省营商局等近10个部门协同推进文旅网上政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自贸区赋权等工作,落实直接取消审批3项、优化审批服务30项、自贸区19个事项赋权、哈尔滨新区15个事项赋权、在自贸区实行告知承诺制2个事项。
二是在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方面。我厅共有330个政务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总数位列省直厅局第一,组织全厅13个业务处室,以“网上走流程”的方式,重新梳理130个权力事项和42个可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的网办流程,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优化网办服务,及时更新158个告知类公共服务事项,增加服务的即时性。目前权力事项网办率99%。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我厅被评为中省直10家优秀单位之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旅游领域立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经过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诸多环节后,于12月23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省的旅游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立法工作,特别是在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时代,从顶层设计层面根本改善我省旅游行业的发展环境,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新发展格局。《条例(草案)》围绕时代性、创新性、操作性,为破解全国旅游业一些共性问题提供了龙江方案。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成规范性文件和代拟的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及程序。厅党组明确了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均通过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我厅还研究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引入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各项决策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进行。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日常工作中还在省文旅厅政务网设置了“公众交流”专题栏目,设有“新浪微博”“官方微信”“厅长信箱”“旅游投诉”等公众直接参与的栏目,及时倾听群众对文旅工作的意见和呼声,确保我厅各项工作符合群众意愿。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预算,聘请省内优秀律师担任我厅法律顾问,参与我厅重大项目论证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法律顾问审核我厅签订的合同103件,对相关处室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改革文件要求,省级行政执法总队精简整合后,按照减上补下原则,撤销原省行政执法总队、省旅游质量监督所,相关行政及执法职能划转省文化和旅游厅内设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省级行政执法队伍精简整合后,将原省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省旅游质量监督所11名执法人员划转到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他人员转隶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基本完成。
13个市(地)按照中央、省委改革文件的要求,10个市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哈尔滨市级执法人员下沉到区,大兴安岭地区市级执法人员取消,齐齐哈尔市市区两级队伍未能进行整合,全省共锁定执法编制1788人,实有1057人。执法支队主要承担文化、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和旅游六大领域执法工作。
(六)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专题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聘请省委党校陈红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厅党组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2021年第17次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了今年普法和依法治理重点工作,通过了《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厅党组会前学法计划》《2021年民法典普法培训计划》。第21次厅党组会传达贯彻了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5个文件精神。按照普法工作清单,各相关处室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先后在“边防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期间开展边防政策法规学习,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讲座,与省司法厅合作举办了第三期“大美龙江无法不美”(你学法我送票)旅游普法活动,与机关党委联合筹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有待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仍需推进改革的硬举措和有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和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训练,督促各市地加强对辖区内县级工作指导力度。
二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管理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乱象还未杜绝,市场综合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推进立法工作和法律法规宣贯工作。2022年,在深入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方面,加强宣传贯彻和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配合人大开展《黑龙江省公共文化保障条例》立法调研。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组织政务服务人员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改进我厅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按照职责进一步做好深化改革、开展调研、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
(三)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全力做好全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保障。重点围绕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体检式”暗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快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兴安岭三地深化改革。结合各地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目录》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展督察。落实好对口交流地区各项活动,保障能力提升取得成效。继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工作制度建设,做到部署有依据、有出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