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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推荐工作程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要求,我厅组织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对各地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推荐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审定。经研究,现将审定结果公示2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群众意见,经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联系电话:0451—82640443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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