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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优秀典范案例 | 蒲与路故城遗址点亮文物保护兢山之光

日期:2024-07-10 09:17:09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撰稿人: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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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推介我省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优秀示范案例引领作用,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于2024年首次开展文物保护利用优秀典范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经市(地)推荐,专家评选,产生首批10个文物保护利用优秀典范案例,涵盖考古、遗址保护、文物建筑展示、文物主题游径、文物执法多个领域。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蒲与路故城遗址点亮文物保护兢山之光》。

蒲与路故城遗址位于克东县蒲与路镇,为金代上京路下辖三路之一蒲与路治所,山川秀丽,水草肥美,是金代北方军事重镇,距今约800年。遗址呈椭圆形,设有南北二门,城门外侧有半圆形瓮城;城墙由夯土筑成,残高3—5米,城墙每隔70—75米设马面一处。蒲与路故城遗址证实了早在金代,中国的版图就远达外兴安岭以北,为研究我国历史上的疆界和金代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历史沿革、军事、建筑、自然风情等提供重要的历史依据。1981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蒲与路故城遗址航拍照片

蒲与路故城遗址北城门

蒲与路故城遗址城墙

蒲与路故城遗址马面

克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高度重视遗址保护工作。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利用政府购买和民间普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遗落在民间的文物;常态化开展文物遗址巡检巡查,每年巡查60余次,派出检查人员180余人,实地走访调研,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研究解决方案,实现保护力度最大化;落实保护责任制,根据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明确20条具体任务,实现文物保护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加强研究阐释,2023年与燕山大学合作签订协议联合成立研究中心;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组织文化遗产日活动5次,多次入户宣传,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蒲与路故城遗址安全巡查

文物保护法宣传

下一步,克东县将以蒲与路故城遗址为依托,借助遗址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优美自然风光优势,谋划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遗址保护与文化旅游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在保护传承文化基因的同时,推动文物保护成果人民共享。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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