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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省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杂技、曲艺等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省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