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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确保编制目录成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编制了《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近日正式印发施行。
《指南》包括总则、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要求、附录等4个部分,围绕前期准备、目录编制与报送、目录汇总与管理、目录更新、目录评价等5个方面问题明确了目录编制技术要点。
《指南》强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是实现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和开放应用的基础。各政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三定规定”和已建成信息系统,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清查本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理清部门职能、业务、数据之间关系,识别数据源头和权属,切实加强目录规划和编制工作。
下一步,信息中心将按照《指南》有关要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运行维护和部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维护管理,做好对各政务部门目录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持,推动目录编制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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