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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一、投诉受理范围
1.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等问题。
2.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标准不统一、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滥用执法权或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
3.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4.其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51-87733349
2.举报邮箱:whsczhzfjdj@163.com
3.来信地址: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投诉举报时需报实名,可附现场照片、录音、视频等佐证材料,注明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及时沟通和反馈处理结果。
3.受理范围必须为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请依法依规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
4.我单位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相关信息,依法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3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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