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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按时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予以责令改正的公告

日期:2025-03-13 09:06:05
来源:厅执法监督局 撰稿人:厅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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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逍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现依法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落实《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整改要求,逾期不改正的,我厅将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查处。

因采取其他所有送达方式无法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予以责令改正。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451-87733328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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