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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联动协同 增强工作合力 高标准推进黑龙江文物普查

日期:2024-08-14 09:38:10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撰稿人: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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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深入推进,黑龙江省不断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落实,文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省四普办与省财政厅、省机关局、省商务厅、省民宗委、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五部门共同研究推进相应领域文物普查并印发通知,就组织实施好四普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相关领域深刻认识文物普查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合作机制,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深挖文物价值内涵,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切实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确保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

省四普办与省财政厅加强沟通争取,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方案规定省级与地方各级财政经费支出范围,强调要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四普工作,大力支持推进,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双方共同落实方案要求,对文物大市、大县(区)加大普查经费支持力度,补助实地调查费用,全力保障文物普查。

省文物局、省机关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提供所属、管理和使用的文物资源线索,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名录,制定保护方案,确保文物安全。各级文物部门要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提高展示利用水平。

省文物局、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以老字号等商业企业和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建立、提供商务领域新发现文物资源线索清单,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各级文物部门要对照线索清单开展实地调查与认定,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老字号文物保护展示,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省文物局、省民宗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宗部门积极提供本系统管理使用的文物资源线索,增强安全防护能力,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各级文物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与认定,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充分发挥文物在文化传承方面的重要作用。

省文物局、哈尔滨铁路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深化铁路文物价值挖掘及阐释研究,充分借鉴昂昂溪、横道河子等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利用经验,以“轨记巡礼:中东铁路建筑游”文物主题游径为抓手,推动铁路文物合理利用。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持续统筹推进四普工作,继续加强省四普办与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明确普查合作领域与重点,全面提升黑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文物普查工作。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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