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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黑龙江省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检验专业艺术教育成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示
(二)舞台艺术成果展示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活动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聘请的省内外专家组成,负责作品、节目选拔和评比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教处,负责比赛活动的时间、场地、程序等具体工作。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6月9日-7月10日)
由各高校组织报名,初筛后统一上报参评作品照片及视频。
本次活动只接受各高校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申报。
第二阶段:评审(9月1日-9月30日)
四、专业及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五、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应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艺术质量关。
(一)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主要以歌颂祖国及冰雪为主题,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
(三)本次活动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为1人。参展书画、设计专业的作品须为原创。
(四)本次活动只接收省内高校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报名(如外聘老师申报,请由学校出具纸质证明并加盖公章,与作品一并提交)。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拥有相关展览展演等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媒体报道权,同时可以无偿使用选手的作品,用于非盈利目的活动宣传。选手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判为准。
六、报名方式
(一)格式要求
1.参评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电子版形式报送视频;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播放方式)。
2.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为“市(地)+选手姓名+专业类别+作品名称”(例:哈尔滨市+王某某+书法软笔《蝶》)。
未按要求报名而影响评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送数量
各高校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限定申报声乐类作品10个,器乐类作品20个,舞蹈类作品10个,播音主持类作品10个,美术绘画类作品30幅,书法类作品20幅,设计类作品20幅。
(三)报名程序
各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及初筛工作,负责对作品质量和报送格式严格把关。将报名作品分类汇总至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个文件夹,与报名作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一同存入移动硬盘或u盘,于7月16日前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报名作品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同邮寄。
七、奖项设置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节目颁发奖励证书,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学生组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的奖项,颁发指导教师奖(多项只取最高奖项)。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512室。
联系人:丁凇涵
联系电话:0451-82620522,15045090567。
附件: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3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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