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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10号)和《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黑文旅规〔2023〕1号)要求,经项目主体自主申报,市(地)文旅部门初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复审,并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讨论通过,拟对以下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项目单位给予奖补:
公示期自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奖补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信函的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信函注明“2023年度冰雪经济奖补结果情况反映”字样。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640303 8264694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4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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