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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拓宽公民参与文化和旅游立法途径,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和旅游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有意愿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基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院系)、社科院等科研机构;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研究会及企业;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者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于宪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法治建设基础较好,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具备法律知识、熟悉基层群众立法需求或者相关方面问题的人员等条件;
(三)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承担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愿;
(四)有较强的组织和资源整合能力;
(五)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能满足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需求;
(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立法联系点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立法工作。
(一)研究提出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意见建议;
(二)研究提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规草案意见建议;
(三)协助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和组织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调研、评估等工作;
(四)配合开展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询、论证评估等工作;
(五)收集本区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立法工作和法规、重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
(六)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普法宣传、培训等工作;
(七)其他与立法相关的工作。
五、设立期限
一般为三年。
六、申报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单位,可填写《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本(PDF)于2025年4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ljwltzcfgc@163.com。
联系人:吕明,联系电话:0451-82640307。
六、遴选确定程序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综合遴选确定,形成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21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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