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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5-02-17 16:26:35
来源:厅产业发展处 撰稿人:厅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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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5年2月12日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发〔2025〕2号)文件精神,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支柱产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丰富消费惠民举措

(一)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深入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日和暑期、冰雪季等旅游旺季,以省市县联动的形式,围绕旅游度假、文化惠民、非遗体验、文博展览等重点领域,贯穿全年举办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深化龙粤两省文旅领域对口合作,加强东北三省一区、南北城市互动等跨区域交流合作,推动产品共建、资源互推、游客互送。

(二)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百城千站”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文旅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针对景区门票、酒店住宿、交通出行等推出消费补贴政策。支持各市(地)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等优惠措施,鼓励景区推出优惠门票和景区联票。支持各市(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三)拓展公共机构服务供给。鼓励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普及等服务。完善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平台,拓展“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实现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推进群文活动、文博展览、非遗展演、文艺演出等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创新文博服务形态,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引进文物精品外展,办好“文物活化季”、“冰雪文物月”等活动。

(四)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实施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开展文化旅游创意路演巡展、旅游迎春“六个一百”系列活动。统筹各市(地)与主流媒体、社交媒体、线上平台合作,积极推进跨省旅游联动宣介,持续巩固提升“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品牌形象。加强海外文旅市场拓展,健全中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机制,深耕俄日韩周边入境市场,做强东南亚、港澳台新兴入境市场,拓展欧美等潜在入境市场。完善海外推介官制度,增设黑龙江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持续做好“你好!中国”旅游形象海外推广。

二、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

(五)优化亲子游乐服务。加强少儿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扶持力度,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舞台剧目,打造沉浸式剧场、互动式演出等演出场景和形式。丰富亲子游乐业态,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景区、街区等引入亲子乐园、无动力儿童乐园、手工坊等业态。依托黑龙江特色文旅资源,打造动物园、海洋馆、游乐园、室内亲子乐园,儿童剧场等亲子游项目,开发冰雪体验、森林探险、红色记忆、乡村田园等系列亲子游产品。倡导有条件的酒店、民宿以游客需求为导向,推出优质亲子房、儿童房等,打造亲子度假酒店,更好满足多孩家庭旅游住宿需要。

(六)创新发展研学旅游。推动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研学旅游服务质量。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依托我省丰富的研学旅游资源,围绕红色、冰雪、科技、边境等主题推出研学旅游课程和线路,丰富研学旅游产品供给。制定《研学旅游基(营)地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研学旅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推动研学旅游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开展研学旅游南北对接活动,推动南北研学旅游企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用好免签政策,推动黑河、绥芬河等边境地区开展跨境研学旅游。

(七)提升老年人文旅服务品质。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游、知青游、家庭游、怀旧游、慢游等旅游产品,增加面向老年人的错峰旅游包机、包列、包车服务。指导景区推出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体验项目,对景区基础设施及软件服务进行适老化升级改造。深化“南来北往、寒来暑往”旅居康养交流合作,举办“旅居康养·乐享龙江”推介活动,进一步丰富特色旅居康养产品,促进“吃住行游购娱”养老消费扩容。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艺作品、广播影视、群文活动、文化娱乐产品等。推进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提升老年人旅游出行收视体验。

三、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

(八)丰富文化娱乐产品。持续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加大对网络文学、动漫、数字艺术等新兴文娱业态培育。进一步强化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管理和服务。增加文娱综合体、电子竞技、游戏游艺、手工创意、运动健身等室内文化娱乐产品供给。持续推进旅拍、沉浸式演出等娱乐消费新业态,打造“环索菲亚”旅拍基地,提升横道河子、雪乡等旅拍集聚区服务品质,形成更多主题旅拍热门打卡地。积极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作用,增加优质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

(九)推出特色旅游产品。突出“特、新、精、优”,开发温泉、旅拍、房车、游船、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高水平举办第七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出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红色旅游主题产品,举办“文物旅行箱”创意巡展活动,推出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有意愿的通航企业开发多样化、差异化的低空旅游产品。增开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打造龙江特色“雪国”列车、“伊春号”、“林都号”旅游列车、旅拍主题旅游列车、滑雪主题旅游列车、民族非遗文化列车等特色文旅列车。鼓励开发租车自驾游精品线路,推出小微型客车租赁和景区门票套餐等一站式服务产品。

(十)打造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实施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打造“中国一号冰雪旅游”精品线路,依托“哈亚雪”、“牡亚雪”冰雪旅游廊道,升级冰雪大世界、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中国雪乡等冰雪旅游核心产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推出系列冰雪主题体验产品。办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亚布力滑雪节、冷水鱼冬捕节、雾凇冰雪节、黑河寒区试车节等冰雪节庆活动,扩大冰雪旅游影响力。实施冰雪促消费专项行动,鼓励各地举办冰雪消费季活动。

(十一)打造全国夏季避暑旅游引领区。实施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提升“避暑+休闲度假”层级,制定全省旅游风景道规划,完善森林康养、界江界湖、农业观光等避暑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山地越野、森林露营、野外拓展等系列产品,打造“清凉经济”新增长极。依托我省康养旅游资源,推出森林湿地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冷泉)康养、避暑度假康养等康养旅游产品,推进伊春、五大连池、镜泊湖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叫响“避暑胜地,清凉龙江”夏季旅游品牌。

(十二)推动边境旅游高质量发展。创建爱辉边境旅游试验区,积极申报抚远跨境旅游合作区。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边境(界江界湖)旅游联盟和G331边境旅游联盟系列活动。发挥黑河、抚远、绥芬河、漠河等沿边城市区位优势,打造G331醉美边境廊道。推出黑河“中俄双子城”、饶河“乌苏里船歌”、密山“梦幻兴凯湖”等10条界江界湖旅游线路,打造“一路向北”、“百年国门”等10条边境自驾环线。加强我省边境地区与辽吉蒙新的产品互联、客源互送、市场共拓、品牌共建。

(十三)激发休闲旅游消费潜力。开展A级旅游景区提升工程,积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丰富温泉、房车、游船、露营等观光休闲度假产品,策划“当日往返游”、“周末串门游”、“长假深度游”系列休闲度假旅游线路。加快推动城乡旅游融合,打造全省旅游名县。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宝清、铁力等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打造“探今寻古韵在鸡西”等10条“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精品乡村旅游线路。

(十四)培育“跟着演出去旅行”产品。办好中俄文化大集、中俄地方艺术季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燃情冰雪”旅游演艺季活动,积极培育演艺新空间。推进精品演艺作品创作,引进优秀演出剧目,增加演唱会、音乐节、小剧场演出等演出产品供给。在主要商圈布局音乐剧、脱口秀、沉浸式演艺等新兴演艺形式。鼓励在景区推出特色旅游演艺产品,丰富中央大街音乐阳台、街区音乐会等表演形式,举办世界国际音乐比赛联盟年会,扩大哈尔滨“音乐之都”影响力。

(十五)推出“跟着影视去旅行”旅游线路。梳理我省经典热门影视作品,提炼作品中的经典场景与故事线索,结合拍摄取景地,设计推出影视主题旅游线路,借力影视IP力量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讲好龙江故事。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活动,努力探索“微短剧+文旅”融合促进消费新模式,持续做好“拍在黑龙江”拍摄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我省拍摄资源、文旅资源的宣传推广,营造跟着微短剧去“打卡”新风尚。

(十六)开展“跟着赛事游龙江”系列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办好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提升我省冰雪运动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加快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举办好上合组织雪地足球赛、雪地自行车赛等系列赛事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结合哈尔滨国际马拉松、中俄国际冬季运动体育节、哈尔滨亚洲速度滑冰马拉松等特色赛事,打造“跟着赛事游龙江”系列赛事活动并推出赛事目录。

(十七)开发时尚国潮产品。推出彰显中国审美、中国风格的时尚穿戴、家居、潮玩、运动、电子设备等产品,推动在服装、箱包、珠宝、美妆、玩具等领域开发联名款文创产品,鼓励老字号、非遗企业打造国货“潮牌”、“潮品”。创建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支持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持续打造“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黑龙江礼物”等龙江品牌。制定支持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鼓励国际和全国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区域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举办首秀、首展、首演活动,鼓励我省知名企业开设省内异地首店。发展线上、线下多渠道艺术品交易市场。

四、培育消费场景

(十八)盘活提升存量空间。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圈、景区、街区、文化产业园区等打造创意市集,嵌入文创、剧场、展览、特色书店、运动健身、文化主题餐饮等业态。鼓励依法利用腾退空间、闲置用房、工业厂房等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融入学术沙龙、时尚发布、城市书房、复合式剧场等业态,建设一批凸显本地文化特色的“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进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发展,推动哈尔滨市上网服务行业云服务试点落实“存储上云”“算力上云”等上网服务行业新模式。

(十九)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支持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游船、大巴等打造数字展陈、灯光秀、沉浸式剧场、蹦迪巴士等新型消费体验空间,推出一批沉浸式展览、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娱乐等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推动文学、动漫、游戏、演艺、影视等知识产权(IP)相互转化,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推动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支持线上演播、云旅游、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网络体验消费业态。

(二十)大力发展文旅新质生产力。制定《加快培育文旅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发挥全省文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平台作用,引进元宇宙、数字人、光影秀、数字孪生等新质文旅项目。加快数字文旅建设,升级“一键玩龙江”,推进全省智慧旅游“一张网”,推广导览智能机器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等新型旅游服务。

(二十一)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哈尔滨中央大街、牡丹江东一中俄风情街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业态和产品,举办民俗演艺、灯会庙会、光影秀、音乐表演、时尚秀场等活动,支持哈尔滨、黑河等沿江城市开发“水上夜游”文旅产品,打造夜游龙江品牌。完善夜间照明、停车场、公共交通、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夜间开放保障。合理规划夜市布局,打造美食夜市、文创夜市等业态,鼓励开设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在旅游旺季、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

(二十二)培育融合创新消费新场景。推动“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加快培育文体旅、文商旅、农文旅等综合体。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创建哈尔滨新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工业+旅游”融合创新,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打造旅游景区、特色街区、研学基地、工业主题博物馆、沉浸式体验馆等工业旅游业态。推动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融合项目。

五、创新产业政策

(二十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支持力度。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推动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和旅游业特点,推出轻资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文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旅消费券、消费满减等优惠活动。统筹用好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省级文旅产业专项资金等各渠道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二十四)扩大文旅有效投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文化和旅游业重点领域信贷投放,精准对接文旅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强化重点景区和基础设施融资保障。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旅游企业以经营权或未来收益等资产作为抵押。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设立黑龙江省冰雪文旅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康养旅游、文旅新业态等相关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二十五)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加大对职工疗休养活动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省内文旅资源,开展疗休养活动,稳步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黑龙江省内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年票产品策划设计和服务保障。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弹性休息。

六、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贯彻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优化旅游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科学设计文化和旅游场所参观游览线路,合理引导客流,有序扩大接待规模。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畅通线上线下预约、购票渠道。及时发布旅游公共信息,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提升公益性文化和旅游活动以及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做好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公众通信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专项行动,深挖景区、民宿等旅游行业用工需求,搭建供需匹配对接平台,纾解旅游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难题。

(二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景区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通讯信号、旅游标识等短板,开展旅游厕所达标行动,推动A级旅游景区内的厕所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拓展完善旅游服务中心功能,因地制宜创设新型旅游服务中心。加强通景公路、旅游风景道建设,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体系。增设旅游驿站、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开发“电子旅游地图”,增强旅游便利度和游客获得感。

(二十八)优化入境旅游政策和服务。用足用好现有过境免签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落实中俄跨境旅游团队免签政策,推动边境旅游护照政策落地实施。积极推动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布局,加密日韩航线,据旅游市场需求,开辟东南亚航线。推动哈尔滨航空口岸实施更加便利的入境签证政策,优化通关流程,提高旅客通关效率。加强“两站一场”、重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区域外语标识及咨询服务,增设外卡POS机和ATM机,提升外籍游客支付便利化水平。完善“蝴蝶云谷—中俄通”功能,优化外籍人员支付结算、预约购票、语言标识等便利服务。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广“即买即退”措施。

(二十九)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实施监管护游行动,开展文旅市场“信用+”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先行赔付”制度,及时回应和解决游客诉求。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偿代约、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行为。全面落实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游乐设施、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文旅体验官”、“首席文旅服务官”作用,推动旅游服务提质升级。强化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旅行社和导游信用评价管理。发布《智慧景区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推出首批省级文旅标准化示范单位。提升品牌酒店品质,宣贯《旅游民宿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评选推出一批星级旅游民宿,提升旅游住宿提质扩容。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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