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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4-04-10 16:40:37
来源:厅非遗处 撰稿人: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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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按照《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地)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保护单位进行了审核,拟认定158家单位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保护单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646939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0日

附件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保护单位(共158个)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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