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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星评委的要求和星级饭店评定标准,省星评委对全省18家四星级旅游星级饭店进行了复核检查,具体复核结果为:
1.通过星级复核7家:鹤岗鹤矿宾馆、鹤岗九州大酒店、牡丹江镜泊湖宾馆、七台河昆仑大酒店、大兴安岭北山宾馆、大庆阳光假日温泉酒店、大庆天湖宾馆。
2.限期整改1家:哈尔滨马迭尔宾馆。
3.延期复核3家:黑河国际饭店、黑河商贸大酒店、五大连池风景区轩煌酒店。
4.取消星级7家:哈尔滨银河大酒店、哈尔滨龙工大厦、大庆宾馆、大庆鑫金山大酒店、五大连池金隆酒店、大兴安岭金马饭店、漠河北极饭店。
公示时限: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情况。
联系人:高禄泉
联系电话:0451-877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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