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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要求,从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旅游专列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7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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