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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01-22 14: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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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法治建设年”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完成部门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审批权限14项,文化类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6项减少为22项,旅游类行政许可减少为30项,有效承接国家下放的审批事项并全部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审批率达100%。完成了对哈尔滨新区的权力下放工作。二是对权力清单进行进一步修订并完善流程图。结合作风整顿流程再造工作,我厅对政务服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33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流程再造范畴,逐项规范了名称、类型、依据、主体责任和责任边界;梳理出责任清单,厘清了责任环节、依据和层级;绘制了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对依申请类行政审批全面纳入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审批流程与服务。在以往简化的基础上,每一个审批项目再次精简,平均精简1-2个审批流程,最多精简了3个审批流程。受理材料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精简了1-3个。审批效率在原有13-15天左右时间的基础上,平均压缩了2-3天,普遍达到了10天左右。下发了《黑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印制了高频审批事项五彩页,最大程度便于申办者取阅、便于文化市场审批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四是减轻企业负担清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对全省文化系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查,经梳理我厅没有红顶中介、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也不存在指定或指派等任何形式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对行业协会收费情况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文化旅游立法工作。稳步推进《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和《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初步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初稿),完善形成了《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七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文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制度,依据新修订的《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印发了《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及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系统梳理文化领域政策法规,及时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导游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实施条例、规范性文件在政务网上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制发规范性文件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已按要求报备。四是认真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中部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报省政府原法制办,保留规范性文件110个,废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1号),对《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用)》进行了修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及程序。及时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制度,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引入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政务网设置了“公众交流”专题栏目,设有“新浪微博”“官方微信”“手机导游”“12301旅游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旅游投诉”等公众直接参与的栏目。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预算,聘请省内优秀律师担任我厅法律顾问,参与我厅重大项目论证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2018年,审理把关各类合同协议、制度、案件等100余件次。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2015年制定的《黑龙江省入省旅游包机和包列奖励办法》以及2017年11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续保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及修改程序。目前,《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黑龙江省入省旅游包机和包列奖励办法的通知》已于2018年6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续保工作的通知》已于2018年6月15日重新修改印发。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针对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开展网吧、娱乐、演出等市场的专项整治和保障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6776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6799家次,责令改正575家次,举报登记136件,当场处罚266件,立案调查422件,办结案件661件,责令停业整顿29家,取缔4家,吊销许可证1家,警告557家次,罚款400家次,共计罚款金额1900897元。二是认真做好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的重大案件。2018年我厅共接到文化和旅游部交办、12318全国文化市场网络举报系统受理和来电来访的各类举报40件,下发《文化市场举报督办通知》36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督办通知》3件、《文化市场举报移送函》1件,举报办结率100%。三是加强执法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制定了《黑龙江省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黑龙江省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与分级分类监管系统”,2018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52次,参加人员7161人次,抽查市场主体3252家。原旅游委随机抽取旅游执法人员3批30人次85家旅行社,并进行了实地执法检查。对检查事项、程序和结果通过网站等方式适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四是加强文物执法督导保障文物安全。印发了《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先后督办桦川县悦来镇万里河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瓦里霍吞城址保护范围内擅自修建拦河大坝案、虎林市军垦850农场老场部旧址不可移动文物拆除案、宁安市渤海镇原土台子村遗址被破坏案和绥化市辖区内四处文物违法案等案件,较好的完成了督办任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依法确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到具体岗位,确定岗位责任人。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存在行政执法权与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不存在人为干扰执法活动的情况,全年未收到机关领导干部干扰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认真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三乱一现象”问题;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防控廉政风险;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政务网上公布了领导信箱、12318文化市场投诉举报热线、12301旅游投诉热线、领导干部接待信访群众情况、“四零”服务标准和咨询电话,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省文化和旅游厅共有33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流程再造工作,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33项,实现100%,网上办事项31项,占比93.9%,我厅“最多跑一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事项已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

    一是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构建起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组成下访组,由厅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对系统内直属单位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全面落实网上受理信访案件制度。严按照要求深入开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网上信访工作模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依托网上信访平台,来信来访业务全面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办理,并将受理、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全部公开,将参与权、评价权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减少信访事项流转时间,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工作,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地提高了信访工作公信力。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厅直单位对诉求简单明了的信访事项,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做到快捷受理、办理。四是认真做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定了《省直文化信访系统“两个一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2018年共接到来信、来访案件36件,其中来信24件、来访群众200余人次。中央巡视2件,均已按期办结,其中1个案件完全息访,另1个做到有效疏导,成功办理结案。五是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我厅《行政复议案件审批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廉政办案规定》《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意见》等行政复议制度和工作规则,2018年我厅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厅内组织学习《宪法》《保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举办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扩大)学习暨全省旅游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得到加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厅树立了制度规则意识,促进了法治意识的形成。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试行)》,全省共计组织执法业务培训27次,培训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积极开展“以案施训”工作,探索“以案说法”、“案例培训”等新的培训模式,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90余人次,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完成每人每年80学时的线上培训、考试活动。四是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制定《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大学习与技能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黑文发〔2018〕28号),对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了布置安排。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省文化市场(文物)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各地选拔5名执法人员组成了13支竞赛队伍,参加了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网络案件办理、执法程序案卷纠错、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等4大类技能竞赛。五是开展全省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案卷评查工作,选送我省文化市场类案件10件、文物类案件3件,参加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评比和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其中2件被评为2017至2018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1件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六是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着力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各地应用国家平台。积极落实移动执法工作,印发《省文化厅关于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的通知》,部署我省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上线应用工作,我省第一批7个市级和19个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正式上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始办理移动执法业务,共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109家次、出动369人次、当场处罚36家次、责令改正22家次。升级全省互联网上网场所技术监管系统。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党政负责人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年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报告。二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法治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保障各项规划和政策全面落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照国务院要求的18条标准,实行处室自查和政策法规处监督的工作模式。委派专人赴成都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局举办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班,为我厅更好的落实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九)“法治建设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全省“法治建设年”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等各项工作,制定了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普法计划,召开了“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了2018年“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对“法治建设年”的学法、立法、尊法、守法、用法、普法、执法等核心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在东北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公开了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法治建设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即坚持文化立法先行、严格规范文化执法、深化文化执法体制改革、广泛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等,目前各项扎实推进,已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落后,法治思维观念不强。执法随意性较大,执法越位、缺位问题突出,以审批代管理、以投诉调解代替行政处罚、以处罚代监管,已成为固有的路径依赖方式。二是文化市场基础工作薄弱。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凸显,缺钱、少人、装备差等问题已成为制约队伍发展的常态化问题。这些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和执法主体内生动力的激发。三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其范围扩大到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仍需强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和法治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文化旅游立法。继续推进《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的地方立法进程,深入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做好《条例》征求意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交审议。结合国家已经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及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积极推动我省地方性条例和实施条例的出台,为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提供法律保障,在具备条件时列入调研项目。

    (二)推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对文化和旅游部门涉及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国家部委规章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的调整,我厅将积极主动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等部门提请调整。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对依申请类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全面纳入网上办理,按照规范填写,实现网上运行。配合省发改委建设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文化系统内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模板。配合省政府总体安排和部署做好负面清单工作。进一步按照“放权力、减环节、简程序、减材料、压时限”原则,最大程度简政放权,精简程序,减少材料,缩短时限,优化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等相关工作,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在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编制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目录及细化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公开。简化优化省级公共服务流程,在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基础上,对制发的涉及基层政府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行合法性审查,能废止的废止,能停止执行的停止执行,为基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造条件,扫清政策障碍。对群众办事创业涉及的省级要求提供的手续、证明、盖章等进行认真论证,能够简化的坚决简化,能够取消的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坚决砍掉,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继续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工作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文化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省旅游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动文旅法治工作融合发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来信来访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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