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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厅直文博单位: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督察约谈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10月19日经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第3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地)文旅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参照制定本地约谈办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20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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